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纠治“四风“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来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1-02  浏览次数:604

各二级党委、二级纪委: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纪委、省纪委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廉洁自律,纠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时研究部署,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纠治“**”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自觉做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1.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2.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

4.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5.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烟票”、消费卡券等。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7.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8.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9.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10.坚决反对****和****。

11.严禁其他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 

二、坚持挺纪在前,精准执纪问责

校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畅通**渠道,坚持挺纪在前,从严执纪问责。对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重点查处以下违规行为:

1.违规公款购买,收送礼品礼金、“烟票”、土特产等。

2.接受管理和服务单位的宴请等违规吃喝问题。

3.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

4.违规使用公车。

5.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升学宴等。

6.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

二级纪委和党风党纪监督员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发现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上报。

监督举报邮箱:xfjb@hd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86915055

 

纪检监察室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