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来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12-26  浏览次数:345

各学院、部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明电〔2017〕12号)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2月30日至1月1日,共休3天。其中,12月30日、31日为公休日,1月1日(星期一,元旦节)为法定节假日。

二、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四,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五)调休,4月7日(星期六)为公休日。4月8日(星期日)上4月6日(星期五)的课。

三、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29日(星期日)为公休日,4月30日(星期一)调休,5月1日(星期二,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28日(星期六)上4月30日(星期一)的课。

四、端午节:6月16日至18日,共休3天。其中,6月16日、17日为公休日,,6月18日(星期一,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

五、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共休3天。其中,9月22日、23日为公休日,9月24日(星期一,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10月1日至3日(国庆节)为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调休, 10月6日、7日为公休日。9月29日(星期六)上10月4日(星期四)的课,9月30日(星期日)上10月5日(星期五)的课。

  以上安排,如遇特殊情况调整放假时间,将另行下文通知。

  节假日期间,各学院、部处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安全,欢度节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