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4-02  浏览次数:472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为公休日,4月6日(星期一)补休。放假期间线上教学活动暂停。

2.广**生要自觉遵守各地区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等有关要求,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做好防护,不组织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假期。

3.各学院、部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放假期间,健康打卡、疫情防控各类信息仍按相关程序正常报送。

4.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网上祭祀,尽力避免跨省流动,出行避免公共交通。节假日期间,离开杭州的教职工,要向部门负责人报备,中层及以上干部向分管、联系校领导报备。节后返校工作仍按《关于有序恢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通知》(杭电防办〔202017号)执行。

5.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纪律,严禁擅离职守,及时做好重要信息的上传下达。

 

学校办公室

2020年4月2